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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出台制度,保障政法干警履职受伤紧急医疗救治
近日,省委政法委和省卫健委联合印发通知,就加强全省政法干部履职受伤紧急医疗救治工作作出规定。
政法队伍是和平年代奉献最多、牺牲最大的一支队伍,对这支特殊的队伍,需要用实实在在的举措去关心关爱。对此,去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,我省以跨部门跨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为重点,推动出台《关于加强政法干警依法履职保护工作的意见》等8个多跨制度。《意见》作为其中唯一以省“两办”名义出台的针对性制度文件,明确要求建立救急保障制度,对深化暖警爱警工作提出具体要求。
“此次印发《通知》,既是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的具体行动,也是对实际需要、基层期盼的积极回应。特别是在加强公安民警紧急医疗救治工作基础上,对救治对象范围作了拓展,更好地让政法干部感受到组织的温暖。”省委政法委相关部室负责人表示。
据介绍,《通知》明确,全省各级党委政法委、审判机关、检察机关、公安机关、国家安全机关、司法行政机关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(含司法、警务辅助人员),满足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以及警务训练、见义勇为等时负伤,或突发疾病、身患急危重症,需要紧急医疗救治等情形之一的,纳入紧急医疗救治对象范围。
同时,《通知》也指出,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各急救中心(站)要共同构建紧急医疗救治网络。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单位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确定定点医院,定点医院要建立“绿色通道”,并协商建立本级紧急医疗救治联络协调机制。各急救中心(站)要做好院前医疗急救工作,加强与定点医院沟通衔接,确保院前院内信息通畅。
绍兴市公安机关组建了市、县两级心理健康服务团队,开展心理健康巡回服务。(图源:浙江公安)
《通知》还要求,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,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,制定具体实施办法;各级医疗机构要定期组织专家,为政法干部开展健康教育、急救知识培训和讲座;各级政法机关要强化医疗机构及周边地区的巡逻防控,维护医疗机构及周边良好的交通和治安秩序。
来源:浙江法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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